主要项目   Projects
联系我们   Contact
搜索   Search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技术项目

提单知识

2023/2/20 16:17:49      点击:1619

内容

提单通常是3正3副,也有2正3副的。假如信用证有要求的话,要和货代特别说明。

T/T付款方式时,理论上只需要一张正本就可以了(提货后其他正本自动失效,副本不能提货),T/T收到全部货款后,给客人寄正本时可以考虑给自己留一张正本,其他全部寄给客户(以免提单在寄件路途中丢失)。

提单正面要显示承运人(全名)。这是知道了解到的内容,实际在做信用证的时候,银行告诉我提单上没有显示承运人后仍安全交单收款(因此理论上应该是要显示的)。

正面显示承运人的则右下角直接由承运公司盖章签字。

正面没有显示承运人的并且是由运输行签署提单时,则在签署提单时注明签署人身份。

正面有显示承运人的全名但运输行签署的提单,在签署时应注明运输行的身份。

已装船提单和备运装船提单:

已装船提单:货物装船后签发的提单。

备运装船提单:货物在未装船时签发的只代表承运人接管托运人所交的货物,因此该提单无法证明货物的装船时间(备运装船提单日期并非装船期)。

当备运装船提单上加盖“已装船”同时注明装船时间后才能转变为已装船提单。

提单不能有不清洁批注。

提单的收货人和通知人必须严格按照信用证填写。

提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CARRIER,CAPTAIN,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XXX”等。

对于提单上印有船公司(承运人)名称的,一般上边货代会打上as agent for the carrier。如果提单上没印船公司名称,就要有船公司的盖章签字了

信用证与提单有关的不符点:提单上未显示承运人。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海运提单必须在表面注明承运人的名称,并由承运人或者作为承运人的具名代理人或者代表签字或者以其他方式证实,或者由船长或作为船长的具名代理人或者代表签字或者以其他方式证实。

提单的签发人不同可分为:FREIGHT FORWARDER B/L 指的是从事国际货物运输的,但又不拥有船舶这样的运输公司签发的提单。ORIGINAL BILL OF LADING,俗称海单。